北京晨报讯(记者 黄晓宇)因认为“草根歌手”丁勇使用其姓名及照片在微博进行营利性宣传,歌手汪峰以侵犯姓名权、肖像权为由将丁勇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侵权损害赔偿金45万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北京晨报记者昨日从海淀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已受理了此案。 原告汪峰诉称,在被告丁勇的新浪微博发现其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利用原告的姓名、肖像、演唱原告拥有著作权歌曲从事营利活动。原告系国内著名歌手,且在国内乐坛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依据我国民事法律相关规定,被告的侵权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权、肖像权等权利,且给原告造成一定损失。故诉至法院提出上述诉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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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涉赌 汪峰告“狗仔”
除了这起案件,汪峰近期还提起了另两起诉讼。其中一起与有“中国第一狗仔”之称的卓伟有关。汪峰称,今年4月20日卓伟(韩炳江)在其新浪微博实名认证账户分享了“全民星探”发布的题为“(独家)章子怡汪峰领证蜜月会友妇唱夫随”的文章,并在标题里使用了“赌坛先锋”等文字。汪峰认为卓伟未经调查、核实,随意在个人微博上以“赌坛先锋”对其进行侮辱诽谤,侵犯了其名誉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删除涉诉微博,赔礼道歉,同时索赔精神及经济损失200万元。
同时,因《新闻晨报》评论员郁潇亮在该报发表题为《用慈善为赌博张目是丧尽天良》的文章,新浪评论在其新浪微博及新浪网上转载该文章,汪峰同时将上海报业集团、郁潇亮、新浪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停止侵权、删除涉诉文章,赔礼道歉,同时索赔精神及经济损失2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