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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吃方便面发现“玻璃块” 索赔450万被刑拘
发布日期:2015-8-1   查看次数:20343   来源:网络    作者:不详

 
 
李海峰在方便面料包中发现的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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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峰在方便面料包中发现的异物。

  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男子李海峰购买了4包今麦郎(日清)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麦郎)生产的方便面,发现其中有“异物”,随后向今麦郎公司索赔450万元。在双方商讨赔偿金额的过程中,今麦郎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立案并将李海峰列入网上追逃对象。

  7月30日晚,办理此案的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刑警队警官向记者表示,李海峰已于7月29日晚被绥化市警方刑拘。7月31日上午,李海峰母亲谷玉秋出具的短信显示,李海峰已被带往今麦郎总部所在地河北邢台。

  方便面中发现异物要求赔偿

  7月28日,李海峰在接受采访时称,2014年12月中旬,他在去长春送货途中购买了4包今麦郎的“诱惑酸辣牛肉面”充饥。打开包装后,发现醋包里面明显有一大块类似“玻璃块”的物质,打开另一包发现异物更多,并且四包方便面的保质期都已过将近一年。

  李海峰称,在发现今麦郎方便面醋包有异物后曾拨打过12315举报投诉热线,对方以过期食品不接受投诉为由拒绝了李海峰的维权申请。

  因根据有关规定,消费者个人无法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送检,2015年1月19日,李海峰在网上找到两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共花费4500元对方便面醋包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醋包内汞含量超标4.6倍。

  李海峰随后将检测结果寄给今麦郎要求索赔。李海峰提供的几份通话录音显示,今麦郎方面负责产品流通的闫姓经理曾至少7次与李海峰电话沟通,并于3月7日赴明水县与当面协商。

  河北警方启动网上追逃

  今麦郎方面最终表示赔偿李海峰7箱方便面和电话费用,李海峰不接受,表示“今麦郎侵权成本太低”,以“惩罚性”为目的提出了300万元赔偿额,后追加至450万元。

  3月27日,今麦郎相关负责人报警称:2014年12月16日接到绥化市明水县李海峰电话,投诉今麦郎方便面“诱惑酸辣”醋包内含有玻璃,后营销部和其多次沟通,李海峰称醋包内使用工业盐,向今麦郎索赔300万元。

  5月29日,河北邢台市隆尧县公安局以李海峰涉嫌敲诈勒索罪为由立案侦查,6月3日,开始网上追逃。

  7月31日,今麦郎总部闫姓经理在接受采访时证实,警方处目前已将李海峰抓获,并押往邢台,具体案情下周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

  声音>

  人民法院报:

  “天价索赔”不等于敲诈勒索

  7月28日,《人民法院报》发表题为《“天价索赔”不等于敲诈勒索》的文章称,基于合法权益被侵犯的“天价索赔”,不等于敲诈勒索;“过度维权”行为也有民事法律规制,无需刑法伺候。对于弱势群体消费者的“天价索赔”,商家完全可以拒绝,也可以协商解决,还可以建议消费者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并不受消费者控制,“天价索赔”本身并不等于敲诈勒索。

  案例>

  黄静“天价索赔案”

  事实上,消费者维权性质变身敲诈勒索的案例并非孤例,2008年黄静“天价索赔案”曾引起巨大关注。

  2006年,当时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读书的黄静购买了一台华硕笔记本电脑。黄静称该电脑使用了测试版的处理器,并与代理人周成宇向华硕索赔500万美元。华硕公司以敲诈勒索的理由报案。随后,黄静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警方逮捕,在2006年3月至同年12月被羁押295天。

  2007年11月,海淀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对黄静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2008年9月,检察院作出刑事赔偿确认书:“黄静在自己的权益遭到侵犯后以曝光的方式索赔,并不是一种侵权行为,反而是一种维权行为,所要500万美元属于维权过度但不是敲诈勒索”。2008年11月,海淀检察院向黄静发《刑事赔偿决定书》,确认赔偿数额2.9万余元。据《法制晚报》《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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