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9日电 备受关注的“南京虐童案”男童养母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今日继续开庭审理,由于被告人李征琴在法庭上情绪失控,喊叫哭闹,致使庭审中断两次。上午11时继续开庭,审判长宣布,因李征琴出现企图自杀行为,经院长批准,决定对李征琴逮捕。
今日的庭审中,由于李征琴情绪极其激动,先是喊又是哭,叫嚣没有公正,致使庭审无法正常进行,审判长宣布休庭。
庭审恢复后,公诉人继续举证,出示证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主任法医师顾某某的证言、会诊意见、会议记录等,由于李征琴情绪失控,喊叫哭闹,致使庭审中断,审判长宣布休庭。
上午11时继续开庭,审判长宣布:李征琴不服从审判长指挥,当庭吵闹,被法庭依法训诫,休庭期间李征琴在羁押室试图撞墙,经合议庭评议,因李征琴出现企图自杀行为,经法院院长批准,决定对李征琴逮捕。
在28日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本案是一般家庭暴力还是故意犯罪、孩子损伤程度是否达到轻伤以及被告与孩子是否具有合法收养关系等焦点问题展开激烈辩论。案件一直审理到夜里近10点才结束,持续了约10个小时。
被告李征琴当庭承认打了孩子,但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故意伤害罪,她并不认可。
对于公安机关作出的伤情鉴定为轻伤一级,被告人李征琴在法庭上表示不接受,称鉴定程序存在严重问题,主要包括刑事立案时没有出伤情鉴定即拘留,作伤情鉴定时其没有到现场以及在验伤时仅有一名法医在现场等,李征琴当庭申请重新(伤情)鉴定。
对于伪造无子女证明,被告人李征琴矢口否认,称对该证明不知情。
“打孩子确实不妥当,如果法院判我无罪,我还是会认真教育宝宝的,不会因为出了这件事就放松教育。但要是我被判刑了,我工作失去了,连社保都没有了,可能就带不了宝宝了。我有罪,怎么面对宝宝,怎么教育他。”李征琴在法庭上数度哽咽。
背景资料:
今年4月,一组南京高新区男童被养母暴打的照片引发众多网民关注。照片显示,一名男童背部、手臂、腿上布满了伤痕,脚也高高肿起。据警方查明,3月31日17时许,男童施某因未完成其养母李某布置的课外作业,遭到李某用抓痒耙、跳绳抽打及脚踩,致使施某双手、双脚、背部大面积出现红肿痕迹。经法医初步鉴定,已构成轻伤。
4月5日,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南京”发布消息称,男童的养母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男童暂被亲生父母带回老家抚养。
4月1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
4月16日,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就犯罪嫌疑人李某殴打养子施某一案举行审查逮捕听证会,与会人员多数认为此案不适宜采取逮捕措施。4月20日,检方公布对养母李某作出不批捕决定,再度引起热议。
7月,南京虐童案中的养母李征琴因涉嫌故意伤害犯罪,由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浦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