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身一人到福安找工作未果,遇到街头的“摩的大哥嘘寒问暖”,女孩小黄以为遇到了好心人,不想最后竟被这位心怀不轨的“摩的大哥”骗至其住处强奸。昨日上午,记者从福安法院获悉,涉嫌在今年5月7日对女孩小黄实施强奸的沈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今年5月3日晚,三十岁出头但仍单身的沈某像往常一样在福安汽车站候客。百无聊赖之际,在熙熙攘攘人群中,一名年轻女孩引起沈某的注意。见该女孩似等人又非等人,观察一会儿,在基本断定该女孩是孤身一人后,沈某上去与该女孩搭讪。
聊天过程中,沈某了解到这名女孩姓黄,从外地到福安找工作未果且身无分文。见小黄年轻貌美,沈某顿时心生邪念。沈某抓住小黄在福安没有亲戚朋友可以投奔且又身无分文的弱点,聊天中提出为小黄安排住处。
面对这位好心热情的大哥,涉世未深的小黄渐渐卸下了心理防备,答应了沈某的安排。当晚,沈某便安排小黄在福安一日租房内住宿。次日,沈某带小黄在福安市区一餐馆找到用工,因需待几日上班,沈某便将小黄带至自己的租住处暂住。
7日8时许,沈某见小黄在床上休息,即产生与小黄发生性关系的念头,认为自己的机会来了。之后,沈某不顾小黄的反抗,强行脱去小黄的裤子,奸淫了小黄。事后,小黄即收拾行李离开,并向福安市公安局报案。
当日,福安市公安局民警在城北街道抓获了沈某,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承办该案的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女性,要加强自我保护,不要轻信陌生人。(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