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安徽电视台公共频道公开曝光了宣城市房管局弄虚作假,伪造签字,伪造印章,违法变更了秦宜传的房产证的事,在当地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案情回放
事情追溯到19年前。1996年,秦宜传将自家的4间门面楼房中的两间(西边两上两下共4间)出售给了钟玉宝,并签订了售房合同。钟宝玉付给了他一半款后,秦宜传就把房产证拿给了钟玉。,双方约定,过几天就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没过多久,秦宜传竟收到法院的传票。原来是钟玉宝到法院起诉秦宜传,说他与秦宜传签订了合同,并没有得到房屋产权。秦宜传纳闷了,房子还没有过户怎么就成被告了?秦宜传向法官陈述情况后,法院也认为钟玉宝起诉无理。审判长王秀华便通知钟玉宝到法院说明情况,让他撤诉,法院最后裁定钟玉宝撤诉。
令人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钟玉宝以同一理由同一事实又向法院起诉秦宜传。按规定,法院不应该受理,但法院还是手里了。法院最后判决:秦宜传退还钟玉宝购房款4.2万元,但房子却没有判退还给秦宜传。
秦宜传不服判决,上诉到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城中院终身判决却维持了原判,秦宜传4.2万元钱退了,房子却没有退给他。秦宜传无奈,就到省里、北京上访。但法院竟下裁定书,强制执行秦宜传的另外(东边第二间一上一下门面楼房)房子。秦宜传认为法院是枉法裁判,购房款退了,等于说买卖房屋协议无效了。但钟玉宝却占着房子不退,继续经营烟花爆竹至今。
秦宜传上诉,法院不支持秦宜传,他只好上访。他到全国人大上访,全国人大转中央政法委督办此案。但到安徽、宣城,督办却成了“不办”,秦宜传一直上访了20年。20年间,秦宜传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断上访。他的大米加工厂、油料加工厂及皖东南武术学校,全因法院的枉法裁判使他上访而倒闭。宣州区法院副院长王秀华在没有事实、没有原告、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一手制造了4起冤假错案,最终导致秦宜传的三层十间房屋也全被违法变更为他人房子。为此,《西部时报》2013年1月22日曾以标题为《4宗荒唐判,上访十七载》做了深度报道。同年7月16日,《西部时报》又以题为《谁“抢”走了我的房产》作了跟踪报道。《民情与法制》杂志,于2012年第二期,以标题为《4宗荒唐案,谁是葫芦僧》做了报道。还有各大网站对此也都进行了转载。但宣城市有关部门,对此事置若罔闻,导致秦宜传继续进京上访,寻找“包青天”。
媒体曝光
2014年3月27日,秦宜传带着北京三名记者,到宣城市房管局查询他的房产被变更的情况。房管局工作人员告诉他:你不是房屋产权人,无权查询。此时,秦宜传才知道他的房产已变更给其他人了。原来钟玉宝把秦宜传的房产变更给他的父亲钟汉春,但秦宜传并不认识钟汉春,也不知情。秦宜传想,钟玉宝占我的房子,怎么变更给钟汉春了呢?
今年9月15日,秦宜传把宣城市房管局违法变更房产证,伪造签字等材料反映给了安徽电视台。电视台非常重视,立即安排记者到宣城采访调查。10月22日,秦宜传带着暗访记者到宣城市房管局局长办公室,问局长蓝金辉为啥把我的房产变更到我不认识人的名下?为啥我不到场就敢变更?蓝金辉局长说:“变更没错,你认为错了你走法律渠道,上访渠道。真的错了,我们承担责任,有国家赔偿”。记者用非常规拍摄,收录到了秦宜传与蓝金辉局长的对话和当时的情况,还有其他人员的对话。(见视频)
秦宜传还向记者提供了“安徽龙图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书中第3页第五、鉴定意见表明:检材房产变更契约书第2页上“秦宜传”笔迹与秦宜传样本签名笔迹不是出自同一人;检材房产变更契约书第4页上“秦宜传”印文与秦宜传样本印文不是出自同一印章。也就是说,是房管局和钟玉宝背着秦宜传,暗箱操作,伪造签字,伪造印章,违法将秦宜传的房产变更给秦宜传不认识的钟汉春。电视台记者采访了法律界人士,律师对此事的点评是:房管局显然违法。
曝光之后
安徽电视台曝光宣城市房管局违法变更秦宜传的房产证后,一个月过去了没有纠正,秦宜传只好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上访。省住建厅接待室一位主任告诉秦宜传,你也可以向宣城市人大反映。秦宜传回家后,即向宣城市人大反映,宣城市人大很重视,便做出监督函,送至宣城市房管局让纠正。但又一个月过去了,房管局仍然没有纠正,也没有任何答复,秦宜传只好到北京再找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
秦宜传对记者说:“安徽电视台曝光后,我也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过。10月22日,市长田扬畅还亲自接待了我,领导都说的很好,但至今没有任何结果。只因为宣城市有腐败分子,官官相护,导致我难讨公道。希望你们到宣城来调查采访,帮助我早日讨到公道,我有决心维权到底。”
秦宜传的房产证何时才能变更到自己名下?何时才能不再上访?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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