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息时报》报道,1月19日上午,被举报与女下属陶某三年开房410次的南航前高管卢宏业涉嫌受贿罪,在广州中院受审。此前,卢宏业为南航股份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总经理,其被指控收了8人贿赂款折合人民币超过500万元。 据指控,2001年8月至2012年6月,卢宏业 分别任南航公司新白云机场南航基地迁建工程指挥部计财处经理、南航公司财务部资产管理经理、南航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南航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南航新白云机场招投标、工程款结算以及南航存贷款、结售汇等工作中,非法收受朱某、郑某武、汪某、陈某锋、陈某化、罗某、柳某琪、杨某等人的贿赂款共计406万元人民币,23万港元,1万美元,手表一只,该手表价值13万元人民币。
卢宏业生于1970年7月,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人,大学本科学历,1994年进入南航工作,此前是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总经理。卢宏业被查是于2014年12月,2015年1月12日,经省检察院决定逮捕,同月14日被逮捕。
此前,南航就有多个高管落马。2015年11月4日,中央纪委宣布:南航集团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南方航空董事长司献民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在司献民落马之前,卢宏业、南航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胡志群、南航高管徐杰波之外,还有南方航空另外三名副总经理:周岳海、陈港、刘纤,均已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立案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