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的大安鑫海铁矿。去年1月案发后,这个铁矿就被关停。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摄
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押解归案。翻拍资料图片
将工友杀死在矿井内,制造矿难索赔,这是电影《盲井》中的情节。
但现实远比电影残酷。5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向巴彦淖尔市中院提起公诉,艾汪全、王付祥等74名被告人在山西、陕西等6个省区故意杀害17人伪造矿难,骗取赔偿款,涉嫌故意杀人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
这74名被告人,多来自云南昭通盐津县,在当地被称为“杀猪匠”。他们团队操作,策划、物色人选、杀人、冒充亲属,分工细致。
检方指控,5年来,17人死于他们之手,一部分被害者至今尸骨难寻、身份未定。
但17名被害人或许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警方人士称,还有35条线索在侦办中,“死亡人数无法想象。”
矿工讨薪牵出杀人案
6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远离闹市的大安鑫海铁矿处于寂静之中。
这个铁矿原为一对来自山东莱芜的赵姓兄弟所开,已有六年多历史,于2015年初关停。目前只有56岁的鲁姓老人守着矿。
在矿工宿舍区,几十间砖房门用铁丝绞着,随地散落的胶鞋、安全帽、墙上挂着的口罩滤芯都落满灰尘,呈现的是矿工们仓促撤走的痕迹。
据警方介绍,2014年底,该矿发生“矿难”死了人,矿上登记信息显示死者是云南人。矿主并未上报,而是私了赔偿了68万元了事。因为支付巨额赔偿,资金周转不开,矿上拖欠了50多位工人的工资。工人们聚集讨薪,惊动了警方。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矿难后,死者在云南居然还有住宿、乘车记录。民警赶到其户籍所在地云南昭通,果然发现此人还活着。查到这里,足以证明这不是一起普通矿难,而是故意杀人骗赔的恶性刑事案件。
警方迅速采取行动,2015年8月,先后在云南、缅甸将涉案的四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警方介绍,大安鑫海铁矿命案被抓获的四名嫌疑人,均非初次作案,他们身上都背负着多条人命,在供述中牵扯出另外34人,这34人又在被抓后继续供述,最后警方确认共有74人涉案。
一个流窜多省、时间跨度长达5年的以暴力手段致人死亡伪造矿难诈骗赔偿金的特大犯罪团伙就此被揭开。
该系列案的主要嫌疑人艾汪全于2015年9月在温州落网。艾汪全这个名字,作为第一被告人,出现在了此次内蒙古检方的起诉书中。警方人士向新京报确认,艾汪全涉嫌在山西、内蒙古、山东等地伪造矿难杀人诈骗。
警方立案的日期为2015年1月2日,这一系列案件因此被称为“1·02”特大系列杀人骗赔案。据新华社报道,公安部挂牌督办此案。
缜密“流水线”作案
揭开系列大案的大安鑫海铁矿,位于一片苍茫草原之中,人迹罕至,设施简陋,招的都是外地矿工,这也是系列案件中案发矿井的典型特征。
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选的都是环境偏僻、条件艰苦,管理不是很规范的中小型矿,17起案件中有9起都发生在山西。
另外,这种矿对矿工身份的审核不严格,每遇矿难,矿主也习惯私了。
一个完整的杀人骗赔案,策划周密。从物色人选、杀人、冒充亲属骗钱等各个环节,团队成员各司其职,分工细致。
该案涉及的74人,基本都是涉及多起命案,参与到多个环节。
流程的前端是去劳务市场雇人,条件是要与团伙中某人相貌相像,最好是流浪汉,用团伙中该人的身份证进入矿场。
团伙在招人时往往开出高价,正常来说,矿工一天工资200元左右,他们则付给受害者300或400元一天。
但高价不会持久,“往往都没有工作超过5天的,在第3天就动手了”,一位民警说。
杀人的方式则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将人打昏后,将矿内的运输车装满石头,推下来碾轧死者;或是将人打昏,放在矿道中,撬下矿道上方的石头将人砸死、毁容,谎称塌方或爆炸事故。
2013年在陕西,一位艾姓涉案人员,故意将矿点引爆,再喊受害者进入即将坍塌的矿井下,将其杀死,造成受害人被活埋的“假象”,随后谎报是塌方事故所致,向矿主骗取赔偿70多万元。
诈骗流程的最后环节,是找人冒充死者的妻子、父母来骗取赔偿。民警称,在这个系列案件中,赔偿从50多万到80多万不等。
而这些死者尸体,会被运到附近的火葬场火化,骨灰随即被丢弃。
之后,团伙成员集体提出辞职。再物色新的地点,循环着杀人、领钱的血色生意。
受害者或远超17人
多位官方信息源向新京报确认,17人,可能还不是最后的被害者人数。
审讯中,这74名犯罪嫌疑人又交代了35条线索,目前公安部已经将线索分到了各个省区的刑警总队继续侦查。
据一位为该案嫌疑人做辩护的律师介绍,这种情况确实普遍,比如警方侦查认定他代理的嫌疑人作案5起,但嫌疑人自己却供称作案6起。
据介绍,这35条线索多为“三无”案件,即无尸体,无现场,无直接证据,仅仅是犯罪嫌疑人供述,此前自己在哪里杀了人。“有些线索现场都销毁了,如果把案件形成证据链特别艰难。”一位民警介绍。
但并非没有痕迹。在大部分嫌疑人供述的作案时间之后,他们的银行卡确有巨额资金汇入。
警方披露,截至目前,这死亡的17人中,身份查明的有11人。
这些被害者有一些共同特征:多为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或是劳务市场独自找工的外地人。
“没人关注这些人的生死,有的人智力残障,连自己的身份都弄不清,看有钱赚,没有犹豫就跟着去了,给犯罪分子作案创造了条件。”一位接近警方的人士说,只有两个特例,一位死者有大专文凭,警方推测是被承诺的高额工资引诱,另一死者为嫌疑人的云南老乡。
民警称,确定这些死者的身份是侦办过程中最难的环节。
这些被害者顶着他人的名字进矿,无真实姓名,尸体火化后骨灰也被扔弃。
警方介绍,在17起案件中,只有一人尸体被找到了,被扔在一个废弃的幽深矿洞中,下到矿井底部才发现。另一人居住的土房子被找到,房间里有他原来穿过的衣物,提取到了DNA,才确认了死者身份。
其余15人,尸骨无处可寻,DNA无法获得,警方最后只能通过调查死者生前乘车、住宿轨迹,发现与犯罪嫌疑人的轨迹重合,由此确定为他杀。
云南盐津成“杀猪匠”之乡
据了解,74名犯罪嫌疑人,目前在巴彦淖尔、包头、白银等地的看守所羁押。
当地一位律师透露,由于被告人太多,整个巴彦淖尔的律师几乎都被司法局指定参与辩护。
74人中的绝大多数,都来自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
这是一个云南省东北部的小县城,因曾拥有盐井产盐并设渡口度汛而得名,石灰石、无烟煤、水力资源丰富。
警方称,他们到当地后发现,盐津县以假矿难诈骗这种形式为生的人,不在少数。
在当地,靠这种“职业”发家致富已经成了不公开的秘密,这种人则被称为“杀猪匠”。
“最开始是本地人杀本地人,把那些流浪汉和无人照顾的人带出来打工,然后杀死;后来亲属慢慢加入,犯罪团伙越来越大,主要在外地找流浪汉作案,矿主一般都会选择私了,造成很多案件无法侦破。”警方介绍。
目前,已有一些盐津籍犯罪嫌疑人的案情细节被公布。
2012年7月,30岁的盐津人郭某鸿,在山西吕梁煤矿伙同他人将一名工人杀害,诈骗40多万元;同年12月,32岁的盐津人艾某银,在山西文水县煤矿伙同他人将一名工人杀害,诈骗70多万元;同年12月29日,30岁的盐津人汪某文,在山西交城煤矿,伙同他人将一名工人杀害,诈骗70多万元;2013年3月20日,28岁的盐津人张某华,在山西左权煤矿,伙同另外8人将一名工人杀害,诈骗70多万元。
□新京报记者 罗婷 内蒙古巴彦淖尔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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