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办理抵押贷款,宁德蕉城一名男子郑某联系了街边办假证小广告,花了400元,买了一份“离婚判决书”和“离婚协议书”。6月17日,蕉城区人民法院发现郑某这一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目前,郑某因涉嫌伪造国家公文罪,被蕉城警方刑事拘留。
据了解,嫌疑人郑某于2011年与前妻曾某协议离婚,协议规定位于东侨的某房产为男女双方共同所有。近期,郑某想要办理房子抵押贷款,因联系不上前妻,郑某便想到了街上粘贴的“办证”小广告。自作聪明的郑某联系了办假证的人,花了400元,伪造了一份“离婚判决书”和“离婚协议书”,证明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为郑某一人所有。
拿着伪造的证件,郑某到蕉城区法院开具生效证明,企图蒙混过关。法院工作人员发现离婚判决书内容所涉当事人前后不一致,觉得很可疑,又核实了判决书的文号,发现该离婚协议书是伪造的。
6月17日下午,蕉城区人民法院将涉嫌伪造国家公文的犯罪嫌疑人郑某移送至蕉城公安分局。经审讯,郑某如实供述了其违法的事实。据了解,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