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峨山镇黄泉村村民孙井举日前致函媒体反映称,去年12月29日,其在峨山镇海尔希望小学五年级一班读书的孙女孙某(当时11岁)遭当地一名叫孙某然的男子非法拘禁,时间长达十七八个小时,而嫌疑人孙某然至今逍遥法外。为此,受害人全家恳请有关部门严格依法办事,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在一份题为《孙某然非法拘禁女学生孙某情况说明》的反映材料中,受害人孙某的爷爷孙井举陈述了事情经过:
2015年12月29日下午4点多,在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峨山镇海尔希望小学五年级一班读书的女学生孙某放学后没有回家,孙某家人联系班主任于光永老师,才得知孙某下午两点钟就没来上课。孙某的爷爷、奶奶及亲朋十多人,在学校、同学家及学校周围寻找,都没有见到孙某的踪迹。孙某家人随即报案,公安机关也到学校,并联合老师、学生家长及亲属四处查找,始终没有找到孙某。
到了晚上,海尔希望小学西门小餐桌老板孙某然,也加入了寻找的队伍帮助找孩子,还主动提出“孙某可能被已经离婚的妈妈带走了”。孙某的家人和公安机关一起到了一百多里远的兰陵县南桥镇官桥村。经询问,孙某不在母亲家。
孙某的家人继续寻找。直至第二天早上7点钟,才接到孙某然打来的电话说:“孙某在学校教室里,找到了。”家人到了学校,经询问受害人孙某,才知道事情的真相,就是学校西门小餐桌老板孙某然所为:2015年12月29日下午2点多,孙某然把受害人孙某关进门市部的房子里。在受害人家属报案后,孙某然又将受害人关到其二楼,并将两只大狼狗拴在门口。因为受害人的亲属一直在寻找,孙某然无法将受害人转移他处,才于第二天凌晨将孙某送到教室。在此期间,孙某然一边假惺惺帮助,实质是在观察事态的发展,非法拘禁长达十七八个小时。在这期间,孙某然不断威胁、恐吓孩子,说狼狗咬人,又说卖给别人当保姆。
经公安介入核实后,当即把孙某然带走,受害女孩孙某及亲属也到峨山派出所做了详细的笔录。经峨山派出所核实,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将孙某然送到峄城公安分局进行刑拘。但事隔一天,峄城公安分局经变更强制措施让犯罪嫌疑人孙某然取保候审。
2016年6月21日,峄城公安分局以“不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为由,“决定撤销此案”。孙某然随即打电话恐吓受害人亲属,并在外宣称“别说是非法拘禁,就是杀了,卖了,我花点钱就能出来”等等。如此决定,不光受害人亲属无法接受,就连附近学生家长都难以接受。这种公然伤害学生的行为,若不严惩,势必给学校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也请学校能清理不良人员在校周边活动,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受害人亲属认为,孙某然非法拘禁孙某是事实,孩子这十七八个小时一直在孙某然的拘禁下,不能说没事就没事了。现在孙某因此事受到伤害,精神受到刺激,天一黑就不敢离开大人,睡眠经常噩梦惊醒,成夜不睡觉需大人陪护。为此,受害人全家请求各位领导关注此事,给这个未成年的小女孩一个公道。(来源:中国法制报道 作者: 孙井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