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爱是缘分,缘尽的时候本该心存感激互相祝福而不是心存怨念互相伤害,但往往爱都以恨收场。近日,镇雄县人民审结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女子因爱生恨强迫前男友写下十一万的借条,并上法庭诉求还钱。
2015年3月,原告高巧与被告付小斌认识后自由恋爱,后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2016年2月分手。后因付小斌与她人结婚,导致双方产生矛盾。2016年3月1日,原告高巧及其亲属将被告付小斌带到一宾馆,让被告付小斌在原告高巧准备好的填充式借据上写下向原告高巧借款11万元的借据。同日,被告付小斌向派出所报案。
法院在庭审中查明该借条系被告受胁迫书写,非其真实意思表示,且原告高巧不能对已给付被告付小斌11万元现金作出合理解释,也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实际给付现金,故原告高巧应对本案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据此,法院驳回了原告高巧的诉讼请求。王荣芳
作者单位:镇雄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