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江西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叶萍担任审判长并主审,对被告人陈辉、陈君、陈云、任徐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告人徐晓明、林连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贿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九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辉、陈君、陈云、任徐凯、徐晓明、林连报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武宁、永修两地成立18家空壳公司,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11680份,价税合计9592897169.24元,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8811份,价税合计9967836449.83元,涉案数额巨大;另,被告人徐晓明、林连报为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方便之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情节严重。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庭前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据悉,该案目前在江西省内属涉案数额最大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案情重大,系国家税务总局督办的重点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