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5月20日讯 根据国家旅游局《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5-2003)》国家标准和《国家4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程序》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四川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5月19日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A评会,撤销了对荣县大佛4A级旅游景区严重警告处理。
2016年11月,四川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暗访组对自贡市荣县大佛旅游景区进行了暗访工作后,四川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针对自贡市荣县大佛4A级旅游景区内管理服务不善和设施设备存在的严重问题,给予了其严重警告、限期3个月整改的处理。
荣县县委、县政府在收到整改通知后高度重视,要求荣县大佛景区深刻吸取教训,以整改为契机,推动荣县大佛4A级旅游景区规范管理、提档升级,建立“一组一方案三清单”工作体系,细化分解了整改任务,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落实“定点、定时、定人、定责”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整改工作。
经过整改提升,四川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于2017年4月组织监督员和检查员对荣县大佛4A级旅游景区进行了整改情况检查验收。现场检查情况显示,荣县大佛旅游景区对照4A景区标准,逐一落实,使交通、标示标牌、游客中心设施设备和功能得到了全面修缮和维护,景区卫生情况良好,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总体已经达到了国家4A级景区的要求。
记者获悉,荣县大佛4A级旅游景区表示将借此整改契机,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A评标准,将严格按照4A景区的建设标准和要求开展景区改造和服务提升工作,不断巩固4A景区的建设成果,为广大游客创造生态、文明、和谐的游览环境。(尤紫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