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由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公安部交办的信访督办案件——陆丰“坟爷”林耀昌涉嫌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高利贷转贷罪、6.29和10.11打击报复案件等多罪,经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依法对“坟爷”林耀昌等人涉嫌“骗取贷款罪”一罪立案侦查半年后,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因为该案多名涉案疑犯招摇过市,却未能被当地警方抓获归案。
广东陆丰“坟爷”林耀昌原为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人大代表、陆丰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墓负责人,此前被指控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被坊间和媒体称为“坟爷”,近年来受到社会公众和媒体的高度关注。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17日作出终审判决:林耀昌犯占用农用地罪,以及通过吴俊强行贿陆丰市公安局局长陈俊鹏犯行贿罪,一共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实名举报“坟爷”的中共党员林键国6月20日披露,目前,“坟爷”林耀昌虽在广东清远市监狱服刑,但“坟爷”林耀昌其余罪名均未能得到依法追究。
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于2016年12月16日对林耀昌等人涉嫌“骗取贷款罪”一罪立案侦查已逾半年,却仍未依法抓捕该案陈小敏、陆丰市环保局干部袁玉红、林汉招等多方多名嫌疑人归案审查。
早在2014年8月,陆丰市农信社起诉“坟爷”林耀昌欠贷2800万元一案,在东莞市第二看守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坟爷”林耀昌认同了2800万元的借款事实,对证据也没有异议。
随后,在广东省银监局、广东省农信社的督办下,陆丰市农信社才继续追加起诉“坟爷”林耀昌欠贷7650万元。
林键国称,“坟爷”林耀昌勾结陆丰农信社、评估人员,伙同陆丰环保局干部袁玉红、在逃犯陈小敏、林春强、林汉招等人,以欺骗手段,伪造公司流水帐、虚构资金用途和项目,虚构购买化肥,使用犯罪主体和违规土地、离婚协议相互担保,重复抵押物等非法证明,实施7830万元及关联陆丰市农信社不良贷款7亿元骗取贷款和贷款诈骗案。
其中,2011年11月,“坟爷”以陆丰长城投资公司2.5万平方生活配套用途土地作抵押贷款800万元,但该土地于2007年8月(在其贷款4年前)已被“厦深铁路公司”征收赔并建设铁路设施。而且“坟爷”勾结“评估公司”并通过规避铁路“红线图”拍照,作假评估报告,实施贷款诈骗行为。
还有,“坟爷”通过“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陆丰市东海镇仁易水泥制品厂作为‘信用主体’诈骗陆丰市农信社贷款600万元,该厂登记人陈小敏于2015年3月已被陆丰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追逃。
而且“坟爷”以袁玉红两块仓储用地5400平方通过虚假评估,提高贷款抵押物价值为4000万元贷款600万元。
“坟爷”林耀昌通过贷款诈骗得来7830万元,除了挥霍,提供糖衣炮弹行贿保护伞(如通过多案犯罪人员吴俊强(吴骏乾)行贿原陆丰公安局长陈俊鹏(已被判刑)20万元)之外,还涉嫌利用“陆丰市诚易信用担保公司”骗取贷款进行高利转贷。
该案,历经4年时间之久,之前被汕尾、陆丰两级公安机关“原班人马”压案不查,变相销毁,拒不受理、拒不立案侦查,甚至在2015年7月前,相关人员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以“受害主体陆丰市农信社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以实名举报人没有权利举报该案”等理由违法办结。
据了解,广东省银监局2016年6月要求广东省农信社及时向警方移送犯罪线索,广东省农信社两个月后将“坟爷”林耀昌骗贷犯罪线索移交给陆丰警方无果后,广东省农信社在10月交办汕尾市农信社、陆丰市农信社直接向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移送报案“坟爷”林耀昌涉嫌骗贷犯罪线索。
林键国称,在这宗骗贷、贷款诈骗案中,陈小敏、袁玉红、林汉招起到了关键作用,但在传唤前已出逃。
目前,尽管陈小敏被网上追逃27个月未归案,但其仍然平安无事。而据知情人透露,陈小敏、袁玉红最近不仅在当地招摇过市,甚至陈小敏日前还通过相关人员打捞其丈夫犯人周镇潘。
林键国表示,相关嫌疑人目前被安排逃避,将会导致“坟爷”骗贷罪等相关犯罪行为难以固定证据,会造成其再次逃避法律的制裁。
林键国认为,“坟爷”骗贷案关键涉案疑犯出逃的这种手法,与此前于2013年汕尾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立案办理“坟爷”林耀昌、林耀忠非法经营安福公益性墓园一案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手段一样,当时因不予依法抓捕涉案“安福墓园”的财务、会计林汉招、林少粒父女,最终“坟爷”林耀昌在东莞市第二市区检察院审查期间,成功逃避非法经营罪的追究及非法所得免被处罚。
林键国表示,“坟爷”林耀昌等人涉嫌“骗取贷款罪”仅是其累累罪行中的“冰山一角”,其还涉嫌“贷款诈骗罪”、“陆丰市东海镇仁易水泥制品厂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伙同“刑满释放”人员、原陆丰市潭西镇人大代表、潭西镇高园村村长林中存等人实施作案的6.29和10.11两起挖掘祖坟、打砸祠堂“打击报复罪”等多项罪名,尚待汕尾市公安局追加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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