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显示山东东阿鑫澳润阿胶制品有限公司文件声明公告(下称鑫澳润),引起业内关注。该公告称:公司以研发、生产、销售阿胶类食品、保健食品为主的企业,已经获得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的生产许可资质,生产许可证号为SC 10637152400666,针对目前相关媒体提到的鑫澳润公司无阿胶块生产资质以及谎称使用我司黄明胶的问题,我司不存在生产和销售黄明胶胶片的问题,我司生产的阿胶块和蛋白粉均为合法生产资质,部分厂家和不良媒体歪曲事实,我司已向上述相关公司发出起诉公告。
在较早前的媒体调查称,多家阿胶制品公司使用了由鑫澳润公司提供的成品牛皮胶块用于加工阿胶糕,其中视频画面、文字显示鑫澳润秦姓经理声称东阿鲁御公司就是进的这种胶块,而鲁御公司则是给标称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加工的阿胶糕也使用了黄明胶块。文章指出,据工商登记信息显示,鑫澳润公司并没有阿胶块和黄明胶块的资质。
根据山东省食药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阿胶糕类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提出:阿胶糕类产品是指以阿胶、核桃仁等或其他可用于食品的普通食品原料为原料,添加冰糖、黄酒等辅料,经原料处理等加工工艺,而成的块状或片状并在食品名称中提及阿胶的即食产品,通知指出,阿胶糕类产品不应添加明胶及其他有增稠功能的食品添加剂,其他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依据产品标准执行。
同时,疑似鑫澳润聘请律师函和询问潘姓(涉假阿胶企业)的语音也流出,文本如下: (两份涵合并,内容一样)
山东东阿仁康阿胶制品有限公司;山东御贡堂阿胶有限公司(以上公司涉“假阿胶糕”事件)。本律师受鑫澳润委托及律师事务所指派,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就贵公司人员在接受新京报记者暗访过程中涉嫌侵害委托人声誉一事,特向贵公司发出此律师函。要求在收到律师函后立即与新京报等媒体联系,并澄清与委托人之间不存在任何业务关系的事实;立即要求新京报等媒体撒销对我公司的不实报道;在全国知名媒体或网站上刊登道歉声明,消除贵公司行为对委托人造成的不利影响。委托人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贵公司侵权责任的权利。
记者拨打了该律师留在涵上的电话,该律师声称是鑫澳润的法律顾问,涵和语音确有此事,但受某些因素制约不方便接受当面采访。
当前,健康产业迅速成长。阿胶行业面临着发展的机遇,也面临着市场的考验。无论结果怎样,去伪存真,都是对阿胶行业的促进。事态进展如何,还应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