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黄河流域不同程度地存在“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检察机关联合行政机关开启了协作联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新模式。
8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发布10起涉破坏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澎湃新闻注意到,有一滩区违建主题乐园在历经9次行政处罚后,仍继续施工并建成运营,严重威胁到黄河行洪安全。经检察机关介入后,公开送达的检察建议书帮助行政机关形成执法合力,最终拆除违建并复绿。
黄河“四乱”问题初步整治,还将继续开展暗访督查
上述专项行动系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共同领导,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和黄河水利委员会共同倡议发起、沿黄九省(区)检察机关、河长办、河务局联合实施,主要是依法集中整治黄河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
最高检介绍,近年来,黄河流域的生态压力大,环境形势严峻,不同程度地存在“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2018年12月,检察机关与水利部门主动对接,决定开展前述专项行动,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动黄河全流域生态治理。
通报显示,截至2019年7月底,检察机关共受理水利部门移交问题线索2339件,立案1097件,发出检察建议102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0件。双方协同行动共督促清理污染水域面积1707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937公里,督促整改拆除违法建筑80.8万平方米,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138.7万吨。
“自专项行动启动以来,黄河‘四乱’突出问题得到初步整治,黄河流域生态面貌得到有效改善,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表示,在专项行动过程中,检察机关探索实践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在黄河全流域协作联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新模式,形成了黄河环境资源保护的司法保护长效机制。
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副司长刘冬顺表示,“清四乱”专项行动后,水利部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专项行动之后河湖“四乱”问题反弹,还将继续开展暗访督查,结合卫星遥感、群众举报、无人机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将通过约谈、通报、一省一单方式督促有关地方整改,对“四乱”问题严重反弹的,将提请有关省级河长对相关河长、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违建乐园9次行政处罚未收效,检察建议促拆除复绿
在专项活动期间,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历时已久、难度较大、社会关注的涉“四乱”公益诉讼案件。前述10起典型案例中,发生在河南郑州惠济区的违法建设破坏生态环境案,曾被行政机关先后处罚9次,但仍未得以制止,对滩区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影响。
案情显示,2017年8月,河南省郑州某旅游开发公司在未办理规划、用地等行政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在黄河滩区建设一个占地370.68亩的“法莉兰童话王国”儿童游乐公园。公园内建造占地4508.89平方米的砖混结构房屋16处,硬化地面60926.27平方米建设停车场,倾倒渣土34840立方米,建设围墙2050米,并存放大量游乐设施。
在公园建设过程中,相关行政机关曾多次给予行政处罚,但该公园仍继续施工,并建成投入运营,对滩区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影响,且威胁到黄河行洪安全。
经查明,该公园建设过程中,惠济区国土局于2018年4月至8月期间对其立案查处4次,作出4份行政处罚,要求其限期拆除非法建筑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处以罚款446万余元,该公司仅缴纳罚款38万余元,且未拆除违法设施。该局4次向惠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4次裁定由古荥镇组织实施拆除;古荣镇政府于2018年6月责令其停止施工1次;惠济区环保局于2018年6月立案查处1次,处以罚款42.78万元,惠金河务局于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期间立案查处3次,处以罚款 14.8万元。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古荣镇政府、惠济区环保局、惠金河务局虽作出了罚款或责令停工通知,但并未穷尽其法定监管手段,未依法有效恢复土地生态,致使违法建设对黄河行洪安全、滩区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影响,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19年3月21日,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向古荣镇政府、惠济区环保局、惠金河务局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同年6月底,主题游乐园逾六万平方米硬化地面全部拆除,游乐设施、建筑垃圾及倾倒的渣土全部清理并进行复绿,370余亩被占用土地恢复原有生态地貌。
“该案例中多个行政机关的职能存在交叉,难以形成监管合力,导致问题久拖不决。”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指出,检察机关介入后协助行政机关形成执法合力,通过召开论证会、召集有责的行政机关召开圆桌会议、联合现场勘察等方式帮助行政机关形成执法合力,拆除了违建。
张雪樵坦言,当前我国尚未对湿地生态环境修复出台统一标准,退耕还湿、退养还滩等湿地修复措施尚无细化规定,检察机关结合保护区生态实际,探索了黄河湿地生态环境修复新模式,“特别注重检察公益诉讼同步推进被损害生态环境的生态修复工作,促进黄河生态保护与保障民生协调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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