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网多次接到河南省叶县王自然的情况反映。王自然,男、47岁。叶县保安镇庙岗村五组人、回族、身份证号:410422197310123814、手机号13676911368。2019年9月20日下午5:00 ,叶县保安镇原村支书杨来成,醉酒后开车故意撞我,下车后王自然与杨来成理论时,杨来成又掌掴王自然一个耳光。时间已经过去三个多月,当地公检法相关部门至今没有从法律层面给王自然任何说法,2019年12月18日下午王自然被叶县公安局扫黑队叫去问口供候时,办案民警告诉王自然说这个事不是什么案件,说根本构不上寻衅滋事罪,王自然问办案民警那是什么案件,办案民警说这什么都不是。王自然说什么都不是那你给我个不予立案通知书。办案民警说这个事,什么都不是,没法给你书面的回复 。王自然又问办案民警,给你提供三个证人,你去找他们了解了吗?办案民警回答说,视频范围内的人可以作证,视频范围外的人不可以作证。杨来成开车撞到王自然时有个男人一直站在他们身边,为什么办案民警不去找他了解真实情况呢,视频范围内的有证人为什么不去问?在办案过程中是这样去取证吗?视频以外的人又不可以作证,这个案件应该怎么去处理,难道杨来成所做的一切是见义勇为吗?应该表扬吗?王自然说原来没有摄像头的年代,你们民警是怎么办案的?办案民警最后问王自然这样处理同意吗?王自然说不同意。人民警察就是这样办案的吗?这样的办案过程是否正确?才导致案件到现在没有进展,这里面是否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嫌疑人杨来成至今还逍遥法外。
据本网了解,事发当天下午曾经有一辆拉饲料的大货车经过王自然家门口时,挂住了王自然饭店门前霓虹灯,司机给王自然说,老板给你点钱,你找个人维修一下。王自然说你先别着急,等上去检查以后再说,如果没事的话,不会要你的钱。这时正好东边学校放学时,这辆大货车把门前的路给堵住了,电动车都过不去 。王自然让司机把车停到西边,自己去检查。大货车司机与杨来成取得联系,杨来成两口子很快赶到了王自然家饭店门口。杨来成老婆问王老板有事没有,王自然说嫂子没事,你看灯已经全部亮了,修好了,就让他们离开。约10分钟后,杨来成从养猪场回家,自西向东行驶到王自然家门口时,看见王自然站路边,就开车直接撞住了王自然的身体和压住王自然的双脚。王自然质问杨来成为什么开车撞自己?杨来成说:“你这个“回羔”(骂人的话)这么厉害!王自然非常生气的与杨来成争吵,杨来成狠狠地打了王自然一个耳光。当时周边有很多围观群众,并且也有目击证人,杨来成打王自然之后,王自然始终没有还手。当时考虑到法律是严肃、公正、公平的。围观的群众迫于杨来成的淫威,没有人敢上前去劝架。王自然拨打了110,派出所民警赶到了现场。了解到杨来成是醉酒开车 ,及时通知了交警大队,交警来到了现场,当时对杨来成进行测试,酒精含量为261毫升。交警队民警又带领着杨来成到叶县中医院抽血化验,检测酒精量为207毫升。
事发后,杨来成因醉驾被公安机关拘留了三日,后来又办理了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把案卷移送到叶县检察院,检察院于11月8日起诉到叶县人民法院。检察院把案件起诉到法院后,王自然经常去问案情的进展 。12月18日下午,王自然去找叶县人民法院周国良庭长,询问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时,得到的答复是法院把案件退回公安部门补充侦查了。
王自然的案件为什么迟迟解决不了?难道是杨来成有什么“保护伞”还是有其它特殊原因?
本网还了解到,杨来成原来是一村支书,2018年因党员等其它问题,受到政纪和党纪处分,被免去职务。据情况反映人告诉记者,杨来成在当地是有名的村霸,可以说劣迹斑斑。平日里当地群众见到他都胆战心惊。2016年,许南公路复修期间,杨来成无事生非,来到工地,因琐事殴打保安镇寨河村二组村民毛晓磊的姐夫梁某某及姐姐毛某某,当时因杨来成人员众多,梁某某及姐姐毛某某只能忍气吞声。而就在杨来成上车走时不小心脚被扭伤,后来听说骨折了,种种过程是由杨来成自身造成却向梁某某及姐姐毛某某讹诈现金二万元。
2016年11月15日,保安镇夏园村四组村民胡小国在负责看管刚修完后的小保安通往李吴庄村的水泥路,因为刚修完的水泥路禁止通行,而杨来成的儿子依仗其父亲的势力,非在刚修的水泥路上通行,胡小国阻止他,杨来成的儿子下车后对胡小国毒打,并且打电话让杨来成夫妇赶往现场,再次对胡小国毒打造成胡小国头部多处受伤。杨来成的妻子野蛮的说:“压死他,老子有的是钱”,并且破口大骂。杨来成疯狂的说:“在老子的地盘上我想咋着就咋着,打死你也活该”。由于杨来成的一惯强势,胡小国也只能忍气吞声了。
2017年9月22日,保安卫生院职工孟庆军在保安饭店吃饭,其中有杨来成在座,因小事,杨来成对孟庆军破口大骂,还用玻璃杯砸向孟庆军的头部,造成孟孟庆军左额部及头部受伤,伤口长达6cm之多,当时曾报110,并去平顶山第二人民医院急诊科做缝合手术,住院10余日,花费上万元,由于杨来成横行乡里一贯行为,导致孟庆军不敢追究杨来成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杨来成的罪恶行径罄竹难书,但其违法事实足以构成犯罪事实,应当予以严惩,
<两高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多次:,一般理解为两年内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三次以上(包括已经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可折抵)二年内多次实施不同种类寻衅滋事行为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保安镇受害的父老乡亲拭目以待。
短短四年时间,杨来成寻衅滋事罪犯了四次。嫌疑人杨来成依然逍遥法外,案件进展一波三折,十分迟缓,情况反映人感到非常无奈和无助。为什么综上所述,这几个案件至今没有得到法律的公正公平处理呢?(文章来源由本人王自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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