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宁交轩 记者郭一鹏)4月7日下午,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忠危险驾驶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李某忠因犯危险驾驶罪(严重超员)被判处1个月15天拘役,并处罚金3000元。据了解,这是江苏省第一起非营运车辆因严重超员被判刑罚的案件。
1月25日晚间,南京交警高速十大队民警在江心洲长江大桥浦滨路入口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原本核载6人的小型面包车算上驾驶人李某忠(男,59岁)硬是挤进了13人,超员比例达117%。民警现场查看发现,这辆2015年上牌的长安面包车,属小型面包车,内部空间也较为局促。车主李某忠为了方便超员运输,把车厢内固定座椅改为活动座椅,并在车厢内添置了多把小板凳。
据车主李某忠交代,受工地负责人张某委托以400元一天的价格,1月24日他将一批工人从六合运到浦口工地,1月25日再将这批工人运回六合,没想到在快速路入口就被交警查获。去年11月17日,李某忠驾车超员1人,被浦口交警大队民警现场处以罚金100元记3分。李某忠超员违法被查处之后,不仅未吸取教训,还继续多次严重超员。
经警方调查,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期间,李某忠先后为工地负责人张某运送工人18次,其中多次存在超员行为,累计收取报酬99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