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2月7日讯(记者 张艳玲)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我国拥有56处世界遗产,各类不可移动文物76万余处。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和文物行政部门加强协作,惩治文物犯罪案件1.1万件,追缴涉案文物17万件。
为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和文物行政部门进一步提升文物执法办案能力水平,引导全社会增强文物保护法治意识,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文物局以及中华司法研究会文物司法研究分会7日联合发布15件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表示,本次发布的案例包括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案件类型,覆盖全国各经济区域,所涉文物种类齐全,有的关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或重要文物保护总体规划的落实,有的涉及举世闻名的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管理,有的与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这些案例突出依法惩治各类文物犯罪,对于被告人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坚决重拳出击、形成震慑;对于存在上、下游犯罪情形的,坚持“全链条、全要素”标准,依法打击盗掘(盗窃)、销赃、倒卖等各环节犯罪行为。对于实施妨害文物管理违法犯罪行为,造成自然遗迹、人文遗迹、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损害的,坚持全面追责原则,有机衔接行为人的刑事、民事、行政责任;探索运用预防性、恢复性司法规则,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激励行为人积极退缴文物、修复环境、赔偿损失。
国家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关强表示,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涉及文物类型多样,相关责任主体多元,权利义务内涵丰富,打击成果显著,司法保障有力,将进一步提升文物保护管理利用法治化水平,更好发挥文物对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作用。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国拥有56处世界遗产,世界排名第二;各类不可移动文物76万余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058处;国有可移动文物1.08亿件(套)。
杨临萍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及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各类案件,积极推进文物司法裁判规则体系和审判专业化的建设发展,为维护文物管理制度与文物安全、促进文物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十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和文物行政部门加强协作,惩治文物犯罪案件1.1万件,追缴涉案文物17万件,一大批案件和违法犯罪分子得到司法审判。国家文物局先后与24个国家签订了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的政府间协定,共实现32批次、1800余件(套)流失文物艺术品回归祖国。
杨临萍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全面推动司法审判、文物保护理论与实践深入结合,努力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筑牢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司法保护屏障,为传承中华文明和坚定文化自信,提供更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